中国人民大学第十二届学术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9-01 03:03:03 编辑:
2019年4月,中国人民大学第十二届学术委员会成立。四年多以来,在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第十二届学术委员会认真贯彻执行学术委员会章程,坚守学校最高学术机构的职责使命,致力于维护学校学术声誉、发扬学术民主、鼓励学术创新、弘扬学术道德,坚持守正创新,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和组织架构,搭建起我校学术治理的“四梁八柱”,探索符合学校实际的学术委员会治理体系,为服务新时代学校高质量发展、走好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新路奠定了坚实的学术治理基础。
下面,我向大会报告第十二届学术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建设,优化治理体系
稳定高效的组织体系是学术委员会的建设之本。四年来,学术委员会及时响应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学校事业发展进程,不断优化“学校-学部-学院(系)”三级组织架构,完善学术治理体系。
在学校学术委员会层面,立足学校最高学术机构的定位,着眼于提高学校的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水平,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全会闭会期间,由学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办公会代为行使职责,审议重大议题。同时,学校学术委员会下设学风建设委员会、学术伦理委员会、申诉委员会3个专门委员会处理专项学术事务。灵活有效的组织安排在保障学校学术委员会规范性的基础上,充分提高了学术治理的时效性。
在学部学术委员会层面,根据学科特点与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搭建形成包含人文学部、经济学部、法政学部、管理学部、理工学部学术委员会和公共课委员会在内的稳定的学部结构,为学校人才引进、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人才项目评审等重要人事人才工作中的学术评价提供组织保障。
2020年6月,学校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及教育部《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成立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委员会(简称“马理与思政委员会”),作为法政学部学术委员会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对独立性,体现了学校对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
在学院(系)学术委员会层面,积极配合学校学科建设,支持新成立的国际文化交流学院、高瓴人工智能学院、中共党史党建学院、纪检监察学院等分别成立学术委员会。我校现有35个学院(系)学术委员会,作为基层学术治理的中流砥柱,发挥着引领学科建设、弘扬学术风气、规范学术评价的关键作用。
二、推进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
制度建设是学术委员会顺畅运转的重要保障。第十二届学术委员会始终把建章立制作为工作重点,围绕规范工作程序,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文件,织起了严谨严密的工作制度网。
一是适时修订学术委员会章程,建立并完善学术委员会工作细则。
2019年4月,第十二届学术委员会成立之初,学校印发《中国人民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和《中国人民大学学术委员会工作细则(试行)》,初步搭建起学术委员会运行的制度基础。
2021年4月,学校印发《中国人民大学学术委员会工作细则》。新的工作细则全面规定了职务行为范畴及相应的委员聘任和退出机制,为有关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明确的制度依据。
2021年12月,学校贯彻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修订并印发《中国人民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以下简称《章程》)和《中国人民大学学术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以下简称《细则》)。此次修订严把学术科研政治观,提纲挈领明确“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坚持党管办学方向,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了委员产生程序,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的把关作用;新增了纪检监察部门列席制度,加强了党委监督制约。
新的章程和工作细则有效完善了学术委员会的制度建设,突出了党对学术组织和学术事务的领导,解决了诸多实际工作中面临的客观问题,为学术委员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0年5月,学校印发《中国人民大学学术委员会申诉委员会工作细则》,首次规范申诉处理程序,保障学术委员会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地处理学术争议。
2021年1月,学校印发《中国人民大学学术伦理委员会工作细则(试行)》,强化学术伦理监管。该文件既是规范我校各类科学研究活动的必要制度约束,也是全国高校中探索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学术伦理建设与审查的重要尝试。
目前,学风建设委员会正在酝酿《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行为规范及管理办法》,即将提请学校审议。
通过全面推进学术争议处理、学术伦理监管、学术不端鉴定等方方面面的专门委员会制度建设,学术委员会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确立,维护了学术委员会的公正与权威,成为规范学术治理的重要纲领。
三、夯实职能建设,履行治理权责
第十二届学术委员会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审议议题涵盖学术管理制度、学术评价标准、学科专业设置、教师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人才项目选拔等诸多方面,致力于维护学校学术声誉、发扬学术民主、鼓励学术创新、弘扬学术道德。
第十二届学术委员会共计召开6次全体会议,19次学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办公会,20余次专题调研或座谈,百余场学部学术委员会。主要成果包括:
在学术管理制度方面,支持出台12个相关制度文件,包括学校两次修订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工作办法、制定思政课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制定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专业技术一级岗位设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修订人文社会科学和理工学科核心期刊目录等。此外,研究解决期刊级别衔接问题,制定《中国人民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发表理论文章级别认定规则》等,不断健全学校学术评价体系。
在学科建设方面,审议历年向教育部上报的本科专业设置方案,及2021年、2024年本科生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方案,引领学校学科专业设置等前瞻性建设工作。
在评奖评优方面,评议和推荐各级教学和科学研究成果奖、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团队等。
在职评岗聘方面,近年来,学校在三级学术委员会体系下开展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工作,努力践行关于“做精于‘传道授业解惑’的‘经师’和‘人师’的统一者”的要求,程序公开公正,获得全校上下广泛好评。
在人才引进与选拔方面,各级学术委员会积极落实学校“24365”引才服务保障机制,高标准开展新教师、师资博士后引进及选聘工作,严格入口把关。同时,服务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需要,在校内人才岗位、省部级和国家级人才项目候选人的遴选与推荐工作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在弘扬学术道德方面,学风建设委员会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及时响应,依规对相关涉嫌学术不端事件展开调查工作;学术伦理委员会组织召开学术边界与底线学术研讨会等,稳步推进学风建设和学术伦理教育,发扬正直勤勉的学术风气。
在建言献策方面,学术委员会积极参与审议学校“十四五”规划、“双一流”建设方案等,组织多种形式的专题调研会,为学校贡献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年来,第十二届学术委员会脚踏实地,积极履职,力求充分发挥自身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推动完善学术管理的体制、制度和规范,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
实践证明,学术委员会凭借公开公正、规范严谨的工作机制,增强了广大教师的信任感;保持学科的适当平衡,促进了学术资源的有效配置;议事决策灵活高效,为学校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提供了重要的智力支持。可以说,我校学术委员会实现了成功的改革和顺利的运转,对于完善学校学术治理体制、优化内部治理结构,具有重要的探索意义。
在此,我们特别感谢第十二届学术委员会的各位委员,是他们慎终如始地履职尽责,为学校“双一流”建设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以上是第十二届学术委员会的简要工作报告。
下面我就第十三届学术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做简要介绍。
2023年2月,学校开展学术委员会整体换届工作。目前,各级学术委员会均已完成换届并迅速投入到今年的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工作中去。本次学术委员会换届,着重体现了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坚持学校党委的全面领导。本次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首先就学部委员名额分配方案提请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学院(系)推荐的学部委员名单经学院级单位党组织委员会会议政治把关并经学院(系)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由学术办汇总并提交党委组织部、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工作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审核把关,最终由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二是充分发挥国家一级教授作为战略科学家的学术引领作用。经统筹安排并征求个人意见,第十三届学术委员会积极邀请了9位国家一级教授加入,力求发挥战略科学家引领学校学术治理、学术评价的关键作用。
三是统筹全校马克思主义相关学科建设与发展,经过广泛调研、充分酝酿,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部。同时,研究梳理了马克思主义学部学术委员会和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委员会(简称“马理与思政委员会”)的关系,重新制定马理与思政委员会的组织构成与运行规则。通过上述举措,学术委员会优化了学部体系,促进了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群战略发展、交叉集成,推动了“引领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
四是严格依规开展换届工作。本次换届工作严格对照《章程》和《细则》所规定的程序与要求开展,并对各学院(系)备案的学院(系)学术委员会章程进行了系统梳理核查,保障新一届学术委员会继续依规开展相关工作。
这段时间以来,在大家的辛勤工作下,新成立的第十三届学术委员会高质量地完成了今年的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工作,感谢各位新任委员!希望各位继续积极参与学术委员会工作,勤勉尽责,为“奋力打造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和教学领域的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